10月16日金融一线消息,央行银罚决字〔2026〕45-47号显示,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,被罚款115万元。王某(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(银行卡业务部)商务管理部)、季某红(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金融业务部)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负有责任,分别被罚款3.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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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当事人名称 |
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|
违法行为类型 |
行政处罚内容 |
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|
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|
公示期限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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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| 银罚决字〔2026〕45号 |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 | 罚款115万元 |
中国人民银行 |
2026年6月3日 |
三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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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王某(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(银行卡业务部)商务管理部) | 银罚决字〔2026〕46号 |
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: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 |
罚款3.5万元 |
中国人民银行 |
2026年6月3日 |
三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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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季某红(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金融业务部) | 银罚决字〔2026〕47号 |
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: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 |
罚款3.5万元 |
中国人民银行 |
2026年6月3日 |
三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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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曹睿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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